埃夫特(688165) -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EFORTEFORT(SH:688165)2026-02-09 10:30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普股份")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盛普股份将成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1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