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
FUSHILAIFUSHILAI(SZ:301258)2026-02-09 11:01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但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等另 行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所提出的公司董事 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