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富士 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313.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 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