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 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 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 8 万股。公司对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 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