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NBYSNBYS(SH:600366)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并结合《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