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 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前,应对文件、资料中是 否含有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 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审查。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 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 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 理部门备案。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依法报有关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 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 公开披露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 安全,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国家秘密和档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