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004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WUXI LEADWUXI LEAD(HK:00470)2026-02-09 22:14

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在董事會中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 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對董事 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成員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當過半數並 擔任召集人。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1/2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1/3以 上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1名,由獨立董事委員擔任,負責 主持委員會工作。 第六條 提名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 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或應當具有獨立董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