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安靠智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