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 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偿 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 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 可的网站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公开发布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