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任,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管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中在公司领薪董事是指根据公司《年薪制实施方案》在本公 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