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列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以 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