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管)薪酬的管 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管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以及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 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 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