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0006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治理,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的,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由股东委派在公司担任董事、副董 事长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 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 务总监)。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各个岗位薪酬标准。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