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60371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MILKYWAYMILKYWAY(SH:603713)2026-02-11 10: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葛嘉琪律师、张美华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事宜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密尔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