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603303)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向黄玉琦、黄璜、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州工控国发三号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名交易对方协议受让其所持有的浙江嘉利(丽水)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嘉利股份")6,091.71 万股股份, 转让对价合计为 65,375.10 万元;同时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嘉利股份新增股份 10,000 万股,认购新增股份部分金额为 80,000.00 万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嘉利股份 16,091.71 万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 嘉利股份总股本的 67.48%,嘉利股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 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98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 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