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PutailaiPutailai(SH:603659)2026-02-11 12:3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连)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连)关 系,不得通过将关联(连)交易非关联(连)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 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关联人及关联(连)交易的披露应当 遵守《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连)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及符合《香 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人士。 1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连)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