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集团(控股)(00689)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2 * 僅供識別 1 1. 「動議待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的通函「董事會函件」一節內「建 議供股」一段下之「供股的條件」分段所載的所有條件獲達成後並以此為條件: (a) 謹此批准、確認及追認根據董事可能釐定的條款及條件並在其規限下, 以每股供股股份0.16港元之認購價(「認購價」)按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 日(星期三)或本公司為釐定股東參與供股(定義見下文)的權利而可能 釐定的有關其他日期(「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合資 格股東」)每持有一(1)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以提呈供股 方式向本公司股東(「股東」)發行最多1,238,487,808股新股份(假設直至 記錄日期本公司並無進一步發行及購回股份)(「供股股份」),惟截至記 錄日期地址位於香港境外,而董事基於法律顧問將向本公司提供的法 律意見並經考慮其登記地址所在相關地區的法律限制或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