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范围和股东会授权 范围内享有经营决策的充分权力。 第三条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必须先由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董 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