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品投资(00060) - 主要交易 - 出售日本物业
出售日本物業 出售事項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香港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 主要交易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賣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與買方訂立該協議, 據此,賣方有條件地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地同意購買該等物業,總代價為 1,250,000,000日圓(約63,092,000港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上市規則第14.07條項下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為25%或以上,且所有 適用百分比率均少於75%,故出售事項構成上市規則第14.06條項下之本公司主 要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申報、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 一般事項 本公司將召開並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供股東考慮並酌情批准出售事項及其項 下擬進行之交易。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於本公告 日期,概無股東於出售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