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环保(00556) - 与第一期特别股息有关的以股代息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之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經紀、註冊證 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所有名下泛亞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送交買主或承讓 人,或經手買賣之銀行、持牌證券經紀或註冊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 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556) 與第一期特別股息有關的以股代息 本通函所引述的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港時間及日期。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 --- | --- | --- | | 「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 指 |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 | | | | 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