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一 一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 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