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鸿集团控股(03321) - 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WAI HU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偉 鴻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3321) 股東特別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註1) 地址為 為偉鴻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 股 (附註2)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 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 (附註3) 地址為 或如其未出席,則委任大會主席(「主席」),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九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皇 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2室召開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代表本人╱吾等投票。受委代表將 依照如下指示就下列決議案投票。如無指示,則本人╱吾等的代表可酌情就以下事項投票。 簽署: (附註5、6、7及8) 附註: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聲明中所指的「個人資料」與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的涵義相 同。 閣下是自願提供個人資料,其中包括 閣下及 閣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於處理 閣下在本代表委任表格上所述 的指示(「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