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地股份(01676) - 有关董事会会议日期的澄清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1676) 有關董事會會議日期的澄清公告 謹此提述高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之公告(「該 公告」),內容有關董事會會議日期。 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謹此澄清, 由於疏忽引致之印刷錯誤,該公告中「末期股息」應為「中期股息」。除上文所披露 者外,該公告內所有其他資料保持不變。 代表董事會 高地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王娃娜 中國廈門,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娃娜女士、陳純女士、黃經勝先生及洪吉翔先 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岑政熹先生、楊敏達先生及桂誠慧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