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VALIER INT'L(00025) - 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目标贷款及销售股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EVALI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25)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目標貸款及銷售股份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買方(本公司 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與賣方訂立買賣協議,據此,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則同意 以總代價出售目標貸款及銷售股份。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少於25%,根據買 賣協議所涉及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下 之申報及公告規定,但可豁免股東批准之要求。 由於目標集團之總資產、盈利及收益相比本集團在最近三個財政年度之百分比 率均少於10%,目標公司屬本公司的非重大附屬公司。截止本公告日期,賣方 持有目標公司40%股權,因此為本公司非重大附屬公司之主要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