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油砂(02012) - 延长有关根据特定授权向关连人士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债务之最后完成日期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佈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SUNSHINE OILSANDS LTD. 除上述更改外,所有認購協議之其他條款及條件將維持不變,並將繼續有效。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一家根據加拿大阿爾伯塔省商業公司法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聯交所:2012) 延長有關 根據特定授權向關連人士發行可換股債券以償還債務 之最後完成日期 根據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香港聯交所:2012)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刊發之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本公司根據特定授權向關連人士發行可換股債券以償還債務。除另有定義 外,本函件所用之大寫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由於換股債券的認購及發行需要額外時間以滿足認購協議中個別的某些先決條件,本公 司與認購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