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00271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明盛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施其明先生的委托,就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及部分要约收购 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18,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或友邦吊顶)45%股份及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有关事项,担任 专项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施 其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 书》《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