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分配情况等进 行调整修订,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不涉及提前归属或者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有助于更好地达到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预期目的。 二、公司及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范围仍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列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 以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