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作的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理解作出,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它 目的。 24SH3021005/BC/az/cm/D14 上海 SHANGHAI 北京 BEIJING 深圳 SHENZHEN 86 21 3135 86 retor allinkclow com SHANGHAI ISE ONE III.HAZUI 68 Yin Chena Road Middle T· +86 21 3135 8666 F: +86 21 3135 8600 MANN Hinkslownoom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陈军律师、朱晓明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