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益,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主席(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