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6883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之江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调整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 1 | | | 总额 | 总额 | | --- | --- | --- | --- | | 1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 项目 | 21,905.99 | 1,451.79 | | 2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