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续订持续关连交易广告代理框架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66) 1 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同仁堂世 紀廣告與集團公司進行廣告代理框架協議項下之持續關連交易之詳情。 續訂持續關連交易 廣告代理框架協議 董事會謹此宣佈,由於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同仁堂世紀廣告與集團公司訂立之廣告代理框架 協議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故訂約各方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續訂該 協議,協議期限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訂立上述 協議項下截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年度上限。 於本公告日期,集團公司乃本公司之最終控股股東,故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為本公司之關連 人士。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4A 章,廣告代理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 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續訂之廣告代理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