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科技(00137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 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 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 披露。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或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 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