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00001) - 自愿性公告 - 巴拿马港口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 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 擔任何責任。 自願性公告 巴拿馬港口 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董事會(「董事會」) 宣佈,繼本公司於 2026 年 2 月 4 日刊發自願性公告後,巴拿馬政府憲報於 2026 年 2 月 23 日刊登了 巴拿馬最高法院就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原於2026年1月29日公佈所作之裁決(「該裁決」), 以及一項行政法令(「該行政法令」),該行政法令要求巴拿馬政府佔用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巴拿馬港 口公司(「PPC」)之所有動產。 巴拿馬政府代表強行進入由 PPC 於巴爾博亞港及克里斯托瓦爾港所營運之碼頭,並且強行接管碼頭之 行政及營運控制權。據本公司理解,特許經營權已於 2026 年 2 月 23 日起被視為終止,而 PPC 已於同 日終止在兩個港口之碼頭的一切運作。 PPC 已獲得意見,指該裁決、該行政法令及巴拿馬政府就 PPC 於該兩個港口之碼頭營運所採取的相應 行動,與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