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