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 - 没收未领取的2019年度第二次中期股息
按照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組織章程細則》的規定,凡在股息派付 日期起計六年後仍未領取的股息將予沒收及復歸香港交易所。因此,香港交易所於 2020 年 4 月 15 日派付而於 2026 年 4 月 15 日仍為未領取的 2019 年度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 2.99 港元 將予沒收及復歸香港交易所。 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到或認領香港交易所自 2020 年 4 月起派付的股息,請盡快聯絡香港交易所 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三十八章,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管香港交 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有關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事宜。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沒收未領取的 2019 年度第二次中期股息 承董事會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集團公司秘書 曾志燿 香港,2026 年 2 月 27 日 於本公告日期,香港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