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6 年 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 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