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00221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 下属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下属经营单位"包括公司的 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具体履行内部审计职能的专门机构,独立行使 审计职权,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