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