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6882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四条 薪酬调整机制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作相 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为规范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列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原则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一)董事会成员:公司非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