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 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 责人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其股东、公司的关联(连) 人、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