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 - 总裁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VCGVCG(SZ:000681)2026-02-27 12:3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视觉(中 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 第四条 总裁、副总裁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2.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 力。 3.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的有关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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