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分(子)公司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1)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 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 1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或(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关于公司的、公 司股东或高级人员的,或公司上市证券的或该等证券的衍生工具的,并非普遍为 惯常(或相当可能会)对公司上市证券进行交易的人所知,但该等消息或资料如 普遍为他们所知,则相当可能会对该等证券的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其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 30%;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