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nacle Marine Holdings Ltd(H0433)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與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Pinnacle Marine Holdings Ltd (「本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 閣下閱覽本公告,即代表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 人、顧問及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 1 – (a) 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公告,並不引起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 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 公司最終會否進行任何發售仍屬未知之數; (b) 本公告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 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 (c) 本公告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 (d) 本公司或其任何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