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6886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该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