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和博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B(H0439)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Beijing Wehand-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北 京 五 和 博 澳 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 – (f) 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向香港 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而招股章程的副本將於 發售期內派發; (g) 本公告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 函、通告、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 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及 (h) 由於本公告的派發或本公告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 閣下同 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