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Lingda GroupLingda Group(SZ:300125)2026-03-02 10: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完 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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