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资本(00356) -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符合上市规则及委员会职权范围之规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T CAPITAL LIMITED 鼎立資本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56)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陳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 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係, 亦無於本公司股份擁有任何權益(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陳先生於過往三年並無於任何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 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職務,亦無於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屬公 司的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或持有其他主要任命及專業資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陳先生已確認,概無有關彼之委任之其他事項須敦請本公司 股東垂註,亦無有關委任陳先生的其他資料需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 定予以披露。 及 符合上市規則及 委員會職權範圍之規定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鼎立資本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