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 和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 | 是 | | --- | --- | | 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 | | | 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 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 | 是 | | 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 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 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 | |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 | | | 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 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 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当 | 是 | | 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