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HENGERDAHENGERDA(SZ:300946)2026-03-03 09:00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1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017 号 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而达)与福建至理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恒 而达的委托,指派蒋浩、谢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恒而达实施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 监会公告〔2025〕 ...

HENGERDA-恒而达(300946) -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