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张家界(0004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
ZTGZTG(SZ:000430)2026-03-04 08:45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运作,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依法召集、 召开,提高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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